有关学生开展自主创业活动致学生家长函:
家长:您好! 自国务院作出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,“决定”要求:职业教学要与生产实践、技术推广、社会服务紧密结合……要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,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,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、面向市场办学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的“决定”精神,我校于2012 年 9 月成立了“学生创业园”,对学有余力、各方面表现突出并有创业愿望的同学鼓励他们自主创业,在创业园接受创业能力的特殊训练。学校对创业学生提供的支持主要有:在创业孵化期间免费提供经营场所;配备项目指导教师;根据学生意愿优先推荐就业或联络创业投资基金等。您孩子也向我们提出了创业申请,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,我们特将其提交的《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》给您们审阅,并请您们提出意见,然后再请您们将《家长意见书》交给我们。 谢谢您们的大力配合!
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创业工作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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